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

採訪記☛騙人套房神格局 掌握這些原則讓租房不再崩潰

一、提早規劃、貨比三家不吃虧,至少提早一個月的時間蒐集租屋資訊,避免倉促做錯決定,提早時間至看屋定點詢問鄰居,了解環境和屋況。

二、可透過當地房仲、鄰居或鄰、里長了解租屋地點相關資訊,海砂屋、輻射屋、凶宅、附近是否有出入份子複雜的商家,如:卡拉ok店、夜店、酒店…等。

三、攜帶工具,如有家俱、電器或特別考量,可在看屋時攜帶測量工具(如捲尺)方便現場丈量空間大小。

四、屋主身份的確定,利用房屋權狀和身份證注意所有權人姓名是否與出租方相同,權狀上的房屋地址是否與門牌相同。

五、合約內容租、押金約定,附贈設備是否有註明清楚?其他費用如:水、電、管理費、網路費、第四台…等的費用負擔。

六、室內如坪數的空間大小、門窗:通風採光是否良好,隔間材質,屋況是否有滲漏水、頂樓加蓋有無被報拆的風險。

七、附贈家具、家電最好先拍照存證下來,確定是否能正常使用。

八、消防安全設備,有無滅火器,逃生路線是否能正常通行,有無緊急照明燈,火災警報器,有些較謹慎的房東也會特別在出入口安裝監視器。

九、熱水器的安裝位置、對外的空氣流通很重要,如熱水器是安裝在室內,最好是安裝強制排氣型的熱水器。

十、支付定金的概念,『定金』之作用在於推定契約的成立,故此時雖雙方尚未簽約,仍受法律的約束,承租方如反悔不承租,定金將被房東沒收,反之房東收受定金後,反悔不將房屋出租,則當加倍返還定金給予房客,『定金收據』內容應包含付定人姓名、出租地址、收受金額(國字)、收款人簽名、收款日期。對於一些另行議定的事項,也可以直接書寫於其上,做為雙方憑證,以免日後爭議。

十一、        買賣不破租賃,指的是出租人將租賃物出租予承租人後,如將租賃物所有權讓與第三人,則承租人可以主張租賃契約繼續存在。

十二、        2017年租金新制:租賃住宅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之總額,不得禁止房客遷入戶籍,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所稅、違約賠償金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,若違反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之罰則。


十三、        租屋糾紛處理管道:法律扶助基金會、民間公益團體、各直轄市、縣()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。


資料連結:NOWNEWS 記者許凱婷/台北報導 2017-07-18 18:23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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