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:
買方交屋後才發現對外通行到道路上必須經過他人土地,而該土地的地主最近築牆妨礙買方的通行,經協調無結果,買方轉而向賣方要求解除買賣契約,並要求仲介賠償。
解析:
仲介人員的調查義務:
一、調閱地籍圖,觀察標的對外聯絡道路是否會經過他人土地。
二、如經過他人土地,須查明有無「通行權」 (現況可通行不等於有通行權)?其權利來源為何?是否須支付對價?對價若干?
三、如果不能確認有通行權,必須在成交前告知買方,並且在不動產說明書上記載「對外聯絡道路無通行權」。
四、若仲介未調查或告知買方有此問題,則仲介對買方恐生損害賠償之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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