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╱連珠君】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2019年06月21日
千萬別當人頭戶,小心成為冤大頭!小翔從事不動產相關行業,雖然知道當人頭戶有風險,但經不起朋友的拜託,也看在有一點點的報酬,而且房子是登記在名下,也就答應了,如今,朋友消失了,面臨不付房貸信用就要破產,如果要賣房子,卻因房價下跌,還得要賠錢,不知如何解決的窘境。
小翔的朋友當初買房子也是找人頭買房,他跟小翔抱怨,不相信那位人頭,但因為自己條件不好,銀行不好貸款,所以請小翔幫忙,也願意給3萬元的人頭費,朋友又說,希望從銀行端那邊多貸點現金出來,房屋的成交價會寫高一點,小翔也不疑有他。
朋友收走租金 寬限期到人間蒸發
交屋後,因為小翔自知非房子所有權人,所以也不太管房子後續的事,這間房子是公寓頂樓沒加蓋,朋友買來後也都一直處於只繳息的狀態,現況也拿來租人,房屋租金都是一次收1年份。
時間慢慢過去,只繳息的寬限期到了,小翔收到銀行通知,再不繳房貸的話,房子就會被法拍,偏偏小翔找不到朋友,身為房子的所有權人,如果面臨法拍,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,如果幫忙繳房貸,到時朋友不認帳那該怎麼辦?
墊高房價超貸 賣了房不夠還貸款
小翔抱怨:「當初幫忙接手當人頭,房屋買價已比一般行情高,800萬元房價寫成900萬元,貸款720萬元,對方根本沒繳本金,現在市價大概只有700萬元,自己還要拿錢出來賠?」
現況還有房客,租金也都被朋友收走了,真的要請房仲幫忙賣,如果房客不配合看屋,豈不就要違約還給房客租押金才行?即使房客配合賣屋,還要把今年剩下的租金給買家,更別提契稅、代書費等費用,現在真的是左右為難,到處借錢還房貸,不知該如何處理。
【專家建議】
中信房屋新莊副都心加盟店店長林家民表示:
近期這種當人頭戶的糾紛愈來愈多,很多民眾抱持著相信朋友,幫助朋友,應該不會怎麼樣,還可小賺一筆3~10萬元人頭費的心態,去當人頭,現在朋友避不見面,但房子又在自己名下,去法院打官司,首先作高房價,牽涉銀行超貸、實價登錄價格造假等,可能觸犯到《刑法》,成為共犯,繼續繳房貸又負擔不起的兩難狀況,這樣的做法,有騙人高價買房的詐騙意味,千萬別為了小利而去當人頭戶。
中信房屋新莊副都心加盟店店長林家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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